妓院的妓女,一般有两种身份:一种是没有人身自由的,所谓“柜上的人”,就是指买来的或骗来的。她们的一切行动,都由妓院老板支配,如不服从,就要遭到打骂。这类妓女都较年幼,处境最为可怜,穿衣吃饭,全由院里安排,卖笑和卖身的收入,全部交给妓院,即使嫖客私下给的金银首饰,老板都要搜出,如不交或私藏则要遭到毒打。另一种是有人身自由的。这类妓女,混得时间比较长些,当自己积存些私蓄后,就把身体赎出来,以后再操这种生涯,就与柜上劈账,有的与老板四六分成,也有三七分成的。她们可以随时停业嫁人,或者转到别的妓院去。借债低押者,写有契约,到期可赎出。头等妓院白天不营业,只有晚上接客。二等妓院白天晚上都接客。有些混得极红的妓女,结交了一些达官权贵,自己的身价也随之提高,不肯跟着一般的妓女见客。例如,军阀张宗昌有个“下堂妾”,艳名叫做“娟娟”的妓女,她从十五六岁就被买去收房。张宗昌被刺后,她又回到济南重操旧业,在济源里开设了妓院,既当老板,又是妓女,艳名大噪,生意兴隆。她为人颇有些江湖义气,结交了不少三教九流的知名人士,还对社会救灾捐助过款项。有的旧文人把她捧为“侠妓”。解放前离济他去,不知所终。但大多数妓女因接不到客,或不愿接客,或得罪了客人,就要遭到老板的鞭抽、棍打、银簪子或烟扦子扎,跪搓板,逼喝洗头水等,以“来宝书寓”老板朱明海夫妇、“紫云书窝”老板李安民最为凶狠。40年代,反动当局为在妓女身上榨取油水,还搞了妓女“皇后”的竞选活动(亦称竞选“花国总理”)。以娠灾为名,让妓女拉嫖客买她的选票,把所得的钱捐出,名为娠济灾民,实际落入当局少数人的腰包。谁卖得选票多、捐得钱多,谁就可争得“皇后”、“总理”的桂冠,并可登报扬名。最后一次竞选,“皇后”是大生里扬州班妓女花名娟娟,副“皇后”是红楼书寓的刘金花。妓女外出,身穿白边黑缎大坎肩,胸悬桃花章(图案中间是一枚桃花,两边各一绿叶相衬)以资标其职业。妓院收入以1941 年为例,头等妓院每家每月收入最高2400 元,最低256 元;二等妓院每家每月收入最高2533 元,最低579 元。当时济南的头等妓院,最多时约有近百家,大多数是扬州帮开设的。在八卦楼的二等妓院,也有百余家,二等要比头等的卖身代价低一半。至于北岗子和南坪子门的三、四等妓院更可谓“人间地狱”,她们多住在临街破旧小屋里,卖身代价相当低,没有官府规定价目,只要一二元,甚至几角钱。这里的妓女,有10 几岁的幼女,也有四五十岁的婆娘。有许多妓女很快被摧残致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