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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七月,清政府拟订了《整顿圜法章程》十条,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,保留南洋(江南),北洋,广东,湖北四局为分厂.在制造银元的同时,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,进入20世纪,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,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,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,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(亦称“虚金本位制”).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,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,银元按黄金价值流通,是黄金的价值符号.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,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,在此前提下,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“两元之争”.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,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,即以元为单位.
湖广总督张之洞极力主张银元重一两,他在湖北开铸了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,重库平一两,背面为双龙戏珠图.分大字和小字两种版式.此币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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