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安
[离]
论坛等级:贵宾
本站身份:永久会员
发表主题:66
论坛精华:49
发表回帖:149
可用积分:3304
注册时间:2008-09-30
最后登录:2024-11-03
|
L.Giorgi 签字的“军警”章
图片:
图片:
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? L.Giorgi 签字的“军警”章
这枚L.Giorgi 签字的“军警”章,应该造于北洋政府时代的天津造币厂,由意大利籍雕刻师路易奇?乔奇(Luigi Giorgi)所刻制,曾是马定祥旧藏。至于章上“军警”何意,笔者参考些数据,做以下的探讨,以期抛砖引玉。
曾阅读丁中江先生的《北洋军阀史话》,书中多次出现“军警”一词,例如在讲述民国8年(1919年)5月的五四运动时的151章——学潮结合政潮,文中“段党本拟改组京畿警备总司令部为京师卫戍总督署,扩大其职权,节制北京军警,施行长期戒严,但因外交团方面颇不谓然而作罢。”从上下文来分析,“军警”似乎是军人、警察的简称,而非专有名词或某政府单位。
参阅北洋政府内务部档案“内务部转饬镇压学生爱国运动训令稿(1919年5月22日)”,文中提及“着由京畿警备总司令督同步军统领、京师警察厅总监、军警督察长、京兆尹等。一律认真防护,共维秩序。遇有纠众滋事不服弹压者,仍遵照前令,依法逮惩。其余关于保卫治安事宜,均责成该总司令等,悉心调度,妥慎办理。”同年 8月 28日北洋政府国务院1590号公函记载“步军统领、警察厅总监、京兆尹、军警督察长均有地方治安之责”。上述除了京兆尹(相当于今日的北京市市长)负担政治责任,其他三个单位与其长官都有维护社会秩序、负责地方治安的现代“警察”职责。
步军营(步军统领衙门),清代时又称为“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”, 是京师卫戎部队,负责京师治安缉捕。北洋政府保留其组织,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公安、武警总队与卫戍军队部份职能,具有“军”、“警”属性。从民国8年(1919年) 8月步军统领衙门侦察长王光宇的“关于军警在天安门逮捕请愿代表马骏等十余人”的报告中了解,他将警察厅的警察称为巡警,而将与学生冲突的人员泛称“军警”。同时, 该单位的军事科副官杨华俊的报告则称为“警察士兵”。由上述分析,了解大部份涉及北洋政府时代的书籍与文献,如提及“军警”,应该指的是负责治安的“步军营”士兵与“警察厅”的巡警,属于俗称或泛称,非专有名词或单位。
? ?? 北洋政府时期的京师军警督察长,是京师军警督察处首长,中将军职,下辖稽察队,位置相当重要,但是真正执掌却不是很清楚,从现有文献的蛛丝马迹来分析,可能是稽查“步军营”、“警察厅”与特定人员,而且往往以便衣行事。北京的西城头条胡同,为军警督察处旧址,民国时期传有厉鬼做祟。 民国2年(1913年)2月28日沈阳《盛京时报》记载“自隆裕薨逝后,北京谣诼四起,人心颇为惶恐,好事之徒从中煽惑,令军警督察长为颁戒严令云。? ”民国12年时,还因“任命张拱宸为军警督察长案”,造成总统与国务院权力冲突的争议,可见得这个职位的权力相当大。翌年11月,军警督察处被裁撤,原执掌归属于京畿警卫总司令部。 ?? 本人推测这枚签字军警章很可能是指上述“军警督察处”或是“步军营、警察厅”的联合统称,详情待考!
宪兵的英文是 Military Police ,意思是军事警察或是陆军警察,我原本也曾认为“军警”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“宪兵”。但是中国宪兵最早是光緒三十一年(1905年),清廷派遣北洋五大臣后,于翌年正式设立,汉语翻译直接采用日本用词,清代宪兵系统一直延续到北洋政府。在民国初年,相关文献都记载,在北京有京师宪兵司令部与宪兵营,从当时民间的俗称与官方文献资料都没将宪兵称为军警,所以本枚军警章应不是宪兵章。
[ 此贴被何安在2012-06-29 08:30重新编辑 ]
|